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将受理的项目情况予以公示,期限:报告书10天,报告表3天。
公示日期:2023年3月7日-2023年3月21日
联系电话(传真):0431-88779723 (行政审批办)
通讯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市府北路市政务中心二楼环保窗口
邮 编:130022
编号 |
项目类型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1 |
报告书 |
长春市妇产医院(长春市妇幼保健院)西部院区建设工程 |
长春西部新城开发区,分A、B地块建设(其中,A地块位于飞跃路以西、纬五东路以南、经二街及纬一街以东、站前一路以北;B地块位于飞跃北路以西、规划绿地以东,北至飞跃北路及绿地、停车场及规划绿地) |
长春市妇产医院(长春市第三医院、长春市妇产科医学研究所) |
吉林省鑫淼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附件:
公参--长春市妇产医院(长春市妇幼保健院)西部院区建设工程.pdf 公示--长春市妇产医院(长春市妇幼保健院)西部院区建设工程.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