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吉林发电有限公司九台电厂乡村振兴风电项目受理公示

时间: 2023-09-08 16:37 来源: 长春市生态环境局
【字体: 打印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将受理的项目情况予以公示,期限:报告书10天,报告表3天。自公示之日起,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

  公示日期:2023年9月8日-9月13日

  联系电话(传真):0431-88779723 (行政审批办)

  通讯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市府北路市政务中心二楼环保窗口

  邮    编:130022

编号

项目类型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1

报告表

华能吉林发电有限公司九台电厂乡村振兴风电项目

长春市九台区城子街街道、上河湾镇

华能吉林发电有限公司九台电厂

吉林省清山绿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附件:

公示-华能吉林发电有限公司九台电厂乡村振兴风电项目.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