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树市供热工程公司新增设备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拟审批公示

时间: 2023-09-20 20:34 来源: 长春市生态环境局
【字体: 打印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报告书项目5天,报告表项目2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日期: 2023年9月20日-2023年9月27日

  联系电话(传真):0431-88779723 (行政审批办)

  通讯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市府北路市政务中心二楼环保窗口

  邮    编:130022

编号

项目类型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报告

榆树市供热工程公司新增设备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

榆树市东环路西侧、健康路南侧,榆树市供热工程公司锅炉房现有厂区内

榆树市供热工程公司

吉林省洪实环境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本项目为改扩建项目,在榆树市供热工程公司锅炉房现有厂区内利用现有锅炉房预留位置新建一台116MW往复炉排热水锅炉,并配套建设除尘、脱硫、脱硝装置等相关附属设施,同时新建及改造热力管网13762.16米,对现有部分换热站加装分布式变频泵,并对其自控系统进行节能改造,其他工程均依托现有。项目建设完成后由于榆树市西部新城集中供热锅炉房部分停用的热负荷和供热范围由本项目承担,榆树市供热工程公司总供热面积维持不变,本项目预计年新增燃煤量32578吨,同时榆树市西部新城集中供热锅炉房减少燃煤量21703吨。

主要环境问题

1.施工扬尘对附近区域空气环境质量产生的影响;施工废水及生活污水排放对地表水环境的影响;施工机械噪声对区域声环境产生的影响;施工期固体废物对环境的影响。

2.锅炉烟气、工艺粉尘等对空气环境的影响;软化系统排污水、锅炉排污水、锅炉除渣系统排污水、脱硫废水、生活污水等对地表水环境的影响;风机、水泵等设备噪声对项目周围声环境产生的影响;废催化剂、废机油等危险废物及炉渣、除尘灰渣、脱硫石膏、脱硫污泥、废离子交换树脂、废布袋等固体废物处置不当时对环境产生的二次污染问题

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1.采取必要的防治扬尘措施,减轻对大气环境的影响;施工废水沉淀后回用,生活污水排入市政管网;采取必要的隔声减振措施,减轻施工噪声影响;及时清运施工期固体废物。

2.锅炉烟气采取脱硝措施后经布袋除尘通过排气筒排放;煤仓、渣仓使用全封闭上煤系统;脱硫系统排污水经处理后与其他生产废水回用于除灰渣系统,不外排;生活污水排入市政管网;采取必要的隔声减振措施,减轻施工噪声影响;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该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