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吉港报废汽车回收有限公司汽车拆解综合利用项目拟审批公示

时间: 2024-02-05 20:58 来源: 长春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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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报告书项目5天,报告表项目2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日期: 2024年2月5日-2024年2月7日

  联系电话(传真):0431-88779723 (行政审批办)

  通讯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市府北路市政务中心二楼环保窗口

  邮    编:130022

编号

项目类型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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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表

吉林省吉港报废汽车回收有限公司汽车拆解综合利用项目

德惠市米沙子镇工业集中区纬五路6号

吉林省吉港报废汽车回收有限公司

吉林省云鹤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厂房总占地面积约10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6241.09平方米,主要从事报废汽车拆解工作。项目建成后,预计年拆解报废汽车10600辆(其中普通燃料轿车9000辆,新能源轿车1000辆,大型车600辆),项目冬季办公采暖采取电加热。

(一)施工期环境问题

项目利用已经建成的建筑物,施工期只进行设备安装等工作,故基本不存在施工期环境问题。

(二)营运期环境问题

切割、 剪切、 破碎工序产生的粉尘;危险废物暂存间产生的酸雾、 铅尘, 有机废气及无组织废气等污染物排放对大气环境产生的影响;地面冲洗废水、 初期雨水及员工生活污水排放对地表水环境的影响;各类生产设备噪声排放对声环境的影响;一般固体废物在处理不当时将会对环境产生一定影响。

(三)营运期环保措施

各类废气通过相应的吸收处置装置处理后达标排;放地面冲洗废水、 初期雨水经油水分离器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并进入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德新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远期待长春循环经济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建成之后,排入长春循环经济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选用低噪声设备, 对噪声源做减振、 隔声处理;各类危险废物委托具有相关类别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布袋回收粉尘以及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该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