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报告书项目5天,报告表项目2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日期: 2024年7月1日-2024年7月3日
联系电话(传真):0431-88779723 (行政审批办)
通讯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市府北路市政务中心二楼环保窗口
邮 编:130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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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
项目类型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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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报告表 |
吉林省鸿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异地迁建项目 |
吉林省长春市德惠市德靠路188号 |
吉林省鸿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吉林省深美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本项目为异地新建项目,租赁德惠市东大物流有限公司现有厂房局部用于项目建设。项目总投资170万元,总建筑面积390平方米,主要建设废机油存储区、装卸区、办公区、雨水收集池、危废贮存点等功能区,主要从事收集、集中贮存、转运废机油工作。项目建成后年收集、贮存、转运废机油1000吨。 另外,项目冬季生活采暖无需用热。 |
(一)营运期环境问题 废机油储存区及危险废物贮存点产生的污染物对空气环境产生的影响;初期雨水及生活污水排放产生的影响;各类固体废物处理不当时对环境的影响;各类设备噪声对声环境的影响。 (二)环保措施 各类废气通过相应的吸收处置装置处理后达标排;初期雨水由罐车运至德惠市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选用低噪声设备, 对噪声源做减振、 隔声处理;各类危险废物委托具有相关类别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该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