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报告书项目5天,报告表项目2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日期: 2024年10月31日-2024年11月7日
联系电话(传真):0431-88779723 (行政审批办)
通讯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市府北路市政务中心二楼环保窗口
邮 编:130022
编号 |
项目类型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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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书 |
长春运成制版有限公司印刷制版建设项目 |
吉林德惠经济产业开发区哲学九路和兴园大街交汇东南侧 |
长春运成制版有限公司 |
吉林省春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项目总占地面积约18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8126.54平方米,主要建设生产车间(内设3条生产线)、宿舍楼等建筑物,采用电镀等工艺生产凹版印刷电子雕刻版辊,年产凹版印刷电子雕刻版辊20万支(5万平方米)。 另外,本项目生产用热采取电加热,冬季采暖由集中供热供给。 |
主要环境问题 施工扬尘及汽车尾气、施工废水及生活污水、施工机械产生的噪声及施工期固体废物对环境的影响。 机加废气、焊接烟尘、镀铜废气、镀铬废气、打样废气、危险废物贮存库废气、食堂油烟及无组织废气污染物排放对空气环境产生的影响。 各类生产废水、地面冲洗废水、初期雨水及员工生活污水排放对地表水环境的影响。 切割机、车床、焊机、研磨机、抛光机、雕刻机等加工设备以及风机、水泵等噪声排放对声环境的影响。 各类危险废物、一般固体废物及生活垃圾等在处理不当时将会对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 可能发生的污染、泄露事故可能对环境产生影响。 施工期环保措施 采取设立建筑材料临时仓库、加强运输车辆管理、经常洒水等措施减轻扬尘对空气环境的影响。施工废水采用沉淀池进行澄清处理,上清液回用,沉淀物与建筑渣土一同处置;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排入长春循环经济产业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合理安排施工时段并对施工机械采取必要的减噪措施。及时清运施工垃圾、生活垃圾等固体废物。 各类废气通过相应的吸收处置装置处理后达标排放;地面冲洗废水、 生产废水、初期雨水经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并进入市政污水管网排入长春循环经济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选用低噪声设备, 对噪声源做减振、 隔声处理;各类危险废物委托具有相关类别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该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编辑:蔡露露 复审:赵欣颖 终审:李春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