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报告书项目5天,报告表项目2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日期: 2025年7月18日-2025年7月25日
联系电话(传真):0431-88779723 (行政审批办)
通讯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市府北路市政务中心二楼环保窗口
邮 编:130022
编号 |
项目类型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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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书 |
农安县巴吉垒镇润波养殖场生猪养殖建设项目 |
长春市农安县巴吉垒镇金马村 |
农安县巴吉垒镇润波养殖场 |
吉林省艺格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该项目位于长春市农安县巴吉垒镇金马村。该项目总占地面积40000平方米,主要建设育肥猪舍、办公生活区、洗消间、发酵池、粪便储池等。项目建成后,年出栏商品肥猪8000头、存栏商品肥猪4000头。该项目猪舍及办公生活区采暖由新建1台4t/h燃生物质链条炉排热水锅炉提供,年用生物质燃料2359吨。 |
一、 1.采取选用益生菌配方饲料、及时清运粪便、定期喷洒除臭剂、绿化等可行且有效的污染物排放控制措施,厂界氨、硫化氢等排放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标准要求,臭气浓度排放须满足《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中表7标准要求。锅炉产生的废气经收集、处理后,各项污染物排放须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3燃煤锅炉特别排放限值要求,通过35米高烟囱排放。备用柴油发电机废气中,污染物排放浓度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相应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指标要求。食堂产生的油烟经收集、处理后,油烟排放及净化设施去除效率等须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相应标准要求,通过高出屋顶的排放口排放。 2.养殖废水、食堂废水、锅炉废水、生活污水排入发酵池处理后,须满足《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GB/T 36195-2018)和《畜禽粪肥还田技术规范》(GB/T 25246-2025)等畜禽粪便还田、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要求及其他相关要求,还田利用,不外排环境水体。发酵池容积及建设须符合相关要求;加强日常监测,及时掌握粪污养分和有害物质含量,严防还田环境风险。 3.通过采取隔声、减震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相应标准要求。 4.妥善处理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餐厨垃圾送有资 质单位处置;病害畜禽养殖废弃物应及时外运至有资质单位处理;猪粪便委托有资质单位资源化利用;危险废物必须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粪便储池容积及建设须符合相关要求。 二、 公众参与:按要求开展了公众参与。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该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编辑:蔡露露 复审:李春晖 终审:赵占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