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综旭华友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年处理10000吨锂电废料再生循环利用建设项目拟审批公示

时间: 2025-08-21 13:38 来源: 长春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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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报告书项目5天,报告表项目2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日期: 2025年8月21日-2025年8月28日

  联系电话(传真):0431-88779723 (行政审批办)

  通讯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市政府北路市政务中心二楼环保窗口

  邮    编:130022

编号

项目类型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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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书

长春综旭华友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年处理10000吨锂电废料再生循环利用建设项目

长春市绿园区建九街以东,吉林省众鑫领航投资有限公司1号厂房

长春综旭华友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长春众创环境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租用厂房面积4724.27平方米,年处理锂电池废料10000吨,年处理正极废液2700吨,粉料300吨。冬季取暖采用空气能取暖,生产用热采用电加热。

一、运营期影响及措施

1.废旧锂离子电撕碎废气和热解废气,采用冷却降温+旋风除尘+布袋除尘+碱洗塔+喷淋塔+RCO 高温催化工艺,处理达标后通过 20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甲烷总烃计)、氟化物镍及其化合物最大排放浓度及速率均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标准限值要求,锰及其化合物、钴及其化合物最大排放浓度均能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 4 标准限值要求。极片撕碎废气、物料破碎废气、一次筛分废气、一次研磨废气、二次筛分废气、二次研磨废气、三次筛分废气、比重分选废气、出料粉尘等,采用一级脉冲布袋除尘+旋风除尘+二级脉冲布袋除尘工艺,处理达标后通过20m 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镍及其化合物排放浓度及速率均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标准限值要求,锰及其化合物、钴及其化合物排放浓度均能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 4 标准限值要求。未被收集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镍及其化合物厂界排放浓度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锰及其化合物、钴及其化合物排放浓度能够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5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2.冷却循环水排水、生活污水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长春市西部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西新河,最终汇入新凯河

3.通过采取选用低噪音设备、减振、降噪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分类收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废包装材料、废吨袋、废配料桶、铁块、废气处理系统 1 中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废不锈钢筛网、渣料外售综合利用;废布袋交给供应厂家回收处理;废气处理系统 2 中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混入黑粉中作为产品外售;废原料桶交由原料供应商回收循环利用;废分子筛、废氧化铝均由厂家负责更换并回收;废催化剂由厂家负责更换并回收。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碱液喷淋塔沉渣、碱液喷淋塔废液、喷淋塔废液,其贮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要求送有资质单位处置。

5.加强源头控制,实施分区防控措施,避免污染地下水;加强环境管理,落实风险防范措施。

二、按要求开展了公众参与。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该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编辑:蔡露露 复审:李春晖 终审:赵占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