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15TPFI发动机技术改造及大扭矩桥生产线搬迁项目拟审批公示

时间: 2025-09-10 13:16 来源: 长春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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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报告书项目5天,报告表项目2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日期: 2025年9月10日-2025年9月17日

  联系电话(传真):0431-88779723 (行政审批办)

  通讯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市府北路市政务中心二楼环保窗口

  邮    编:130022

 

编号

项目类型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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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书

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15TPFI发动机技术改造及大扭矩桥生产线搬迁项目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新能源动力总成事业部凯达厂区和轴齿厂区

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吉林省金润环境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利用轴齿厂区发动机四工厂的现有资源,改造15TD混动发动机曲轴线兼容生产 15TPFI 曲轴,提升生产线产能。改造凯达厂区发动机一工厂4GC装配一线,建设15TPFI装配线。将原红旗工厂红旗大扭矩桥生产线搬迁至轴齿厂区发动机四工厂物流闲置区域,主要产品线包括AR278后桥生产线AF174前桥生产线AR235后桥/AF217前桥生产线。

一、运营期影响及措施

(一)废气

1.曲轴湿式机加过程为密闭进行,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经设备自带废气处理装置处理后排放。曲轴干式机采用封闭式机加设备,机加过程完全密闭,机加设备自带金属粉尘和金属屑收集装置。

2.淬火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集中收集,经现有机械过滤、静电净化处理后,通过现有15m高排气筒排放,其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新污染源的二级标准要求。

3.项目使用水性清洗剂,清洗过程在封闭设备内进行。

4.发动机涂胶过程使用低VOCs含量的胶料。

5.发动机热试工序废气主要为非甲烷总烃和氮氧化物,发动机热试线试验台设置于封闭试验间内,试验废气依托现有尾气收集装置、三元催化氧化装置处理后由现有15m高排气筒(DA009DA013DA015)排放,其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新污染源的二级标准要求。

6.红旗大扭矩桥生产线激光标识烟尘采用烟尘净化装置收集。

无组织排放的污染物,厂界颗粒物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厂区内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可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的特别排放限值;厂界外非甲烷总烃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二)项目不新增生活污水。凯达厂区装配线不产生生产废水,轴齿厂区废切削液、废淬火液、废清洗液暂存于轴齿厂区现有废液暂存池内,定期运至凯达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凯达厂区污水处理站出水满足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的三级排放标准后排入市政管网,进入长春西部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排放。

(三)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减振、隔声等措施,项目各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四)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危险废物贮存按照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等相关要求执行。

(五)采取分区防控措施,防渗措施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技术要求建设,可满足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要求。

二、公众参与:按要求开展了公众参与。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该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编辑:蔡露露 复审:李春晖 终审:赵占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