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报告书项目5天,报告表项目2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日期: 2026年2月4日-2026年2月6日
联系电话(传真):0431-88779723 (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办)
通讯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市府北路市政务中心二楼环保窗口
邮 编:130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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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
项目类型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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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表 |
吉林松原扶余广发~五棵树66千伏线路工程 |
榆树市五棵树镇大广发屯西侧 |
国网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松原供电公司 |
吉林省元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本项目为改建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榆树市五棵树镇大广发屯西侧,距离本项目最近环境保护目标为边导线北侧22.5米处大广发屯居民。本项目总投资44.79万元,总占地面积5253.20平方米,其中:永久占地223.20平方米,临时占地5030.00平方米,占地类型均为永久基本农田。本项目建设内容为升高改造220千伏广五线122号~125号段,改造线路总长1.314千米,导线采用JL/G1A-400/35型钢芯铝绞线。全线单回路架设,其中122号~124号铁塔利旧,利旧3基铁塔塔基部分线高不变;拆除现有125号铁塔1基,于拆除塔基西侧新建铁塔1基,新建铁塔在原有输电线路路径上,不涉及线路摆动。 |
(一)严格落实电磁环境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本工程建成投运后,输电线路周围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场强度分别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相应标准限值要求。 (二)采取有效的噪声防治措施,确保本工程建成投运后,输电线路沿线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1类标准限值要求。 (三)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施工期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采取有效防尘、降噪措施,严格控制施工影响。 (四)加强公众沟通和科普宣传,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合理 环境诉求,及时公开项目建设与环境保护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该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编辑:蔡露露 复审:李长磊 终审:赵占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