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报告书项目5天,报告表项目2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日期: 2026年2月5日-2026年2月12日
联系电话(传真):0431-88779723 (行政审批办)
通讯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市政府北路市政务中心二楼环保窗口
邮 编:130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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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
项目类型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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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书 |
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CMP PHEV LK1 1.5L MPI DHE 发动机技术改造项目 |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长虹大街 1331 号 |
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 |
长春科隆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利用发动机工厂现有设施,保持现有建筑面积、生产能力和劳动定员不变,对现有机加、装配试验生产线实施换型改造,新增设备 8 台(套),实现 CMP PHEV LK1 1.5L MPI DHE 发动机 30 万台/a 的生产能力。 |
一、运营期影响及措施 (一)拟建项目废气包括湿式机加、清洗液过滤和淬火等含挥发性有机物(油雾)废气、发动机试验尾气、干式机加颗粒物废气。 机加车间:缸体 1#线、缸盖 1#线、曲轴 2#线、连杆 1#线(湿式机加、清洗、淬火等工序)产生的废气利用现有油雾净化器(机械过滤式)+15m排气筒(11根)达标排放;切削液过滤机废气利用现有油雾净化器(机械过滤式)+15m排气筒(2根)达标排放;曲轴 2#线生产线干式机加废气利用现有袋式除尘器+15m 排气筒(1 根)达标排放。 装配试验车间:冷试线废气利用现有 15m 排气筒(2根)达标排放;热试线试验台架废气利用现有三元催化器+15m 排气筒(2根)达标排放。 质保部:测功机废气利用现有三元催化器+15m 排气筒(1 根)达标排放。 (二)项目废水为废切削液、废清洗液、清洗废水、循环冷却水排水和生活污水,其中,部分废液(960m 3 /a)经废液处理系统(负压蒸馏+陶瓷过滤+反渗透)处理,纯水回用于切削液配制,浓缩液(废油)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其余废液、清洗废水和生活污水经厂区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后与循环冷却水排水一并,达标后进入长春市西部污水处理厂。 (三)厂区各单元均已进行分区防渗处理,重点防渗区包括危废暂存间、供油站、油化库;一般防渗区包括污水处理站、联合厂房和联合站房;简单防渗区为办公楼。 (四)项目选用新型低噪设备,并对噪声设备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 3 类区标准要求。 (五)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一般固废由相关单位回收或综合利用。 (六)制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定期进行应急演练,对厂区内各风险源采取有效风险防范、应急响应及处置措施。 二、公众参与情况 公众参与:按要求开展了公众参与。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该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编辑:蔡露露 复审:李长磊 终审:赵占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