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大合生物技术开发有限公司上大压小供热技改项目(重新报批)拟审批公示

时间: 2026-07-16 18:56 来源: 长春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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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报告书项目5天,报告表项目2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日期: 2026年7月16日-2026年7月23日

  联系电话(传真):0431-88779723 (行政审批办)

  通讯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市府北路市政务中心二楼环保窗口

  邮    编:130022

编号

项目类型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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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书

长春大合生物技术开发有限公司上大压小供热技改项目(重新报批)

吉林省长春市德惠市菜园子镇德惠工业园区长春大合生物技术开发有限公司院内

长春大合生物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吉林省春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采取原址改建,拆除现有1#2#锅炉改建一台150th超高温超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采取低温燃烧技术+SNCR+SCR联合脱硝+布袋除尘+氨法脱硫”烟气处理工艺,产生的蒸气用于厂区生活供热及生产用汽(不用于发电);同步建设烟气除尘及脱硝装置本期尾部烟气引入原有脱硫装置同时对化学制水、输煤系统等进行改造。

一、运营期影响及措施

1.锅炉烟气经净化处理后,经90米烟囱排放。产生的颗粒物、SO2NOx可满足超低排放限值,汞及其化合物、烟气黑度可满足《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表2中燃煤锅炉特别排放限值要求,氨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标准要求灰仓、仓为封闭仓式结构,产生的废气经仓顶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高空达标排放,排放高度20米碎煤及筛分粉尘经设备自带收尘装置处理后碎煤楼内排放。无组织排放的废气满足相应标准要求。

2.项目排水主要包括锅炉排水、除盐水站排水,不新增全厂废水排放量,项目产生的废水排入厂区污水处理厂处理,改造后的污水站出水可满足《淀粉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1-2010)及修改单中表2直接排放标准超低排放标准要求

3.项目噪声源主要是生产车间机械设备、配套水泵及风机等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通过选用低噪设备并及时维护、基础做减振、加消音器、封闭隔音处理等措施,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东北侧姚家村距离本项目最近的居民处噪声预测值可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要求

4.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锅炉炉渣、锅炉烟气净化除尘器收集除尘灰(粉煤灰)、废布袋、脱硫副产物、废催化剂、除盐站废过滤介质、碎煤楼收集尘等。

锅炉炉渣、布袋除尘器收集灰(粉煤灰)集中收集在仓内,定期由密闭罐车外运综合利用;废布袋及除盐站废过滤介质经分类收集后定期交由厂家回收处置;脱硫副产物集中收集后用于厂区生产;碎煤楼收集尘用于锅炉燃烧。废脱硝催化剂为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外运处置

5.加强源头控制,实施分区防控措施,避免污染地下水;加强环境管理,落实风险防范措施。

二、公众参与情况

公众参与:按要求开展了公众参与。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该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编辑:蔡露露       复审:张海涛       终审:王占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