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分子科学与技术全国重点实验室提升原始创新能力“两重”建设项目受理公示

时间: 2026-07-27 20:55 来源: 长春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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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将受理的项目情况予以公示,期限:报告书10天,报告表3天。

  公示日期:2026年7月27日-2026年7月30日

  联系电话(传真):0431-88779723 (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办)

  通讯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市府北路市政务中心二楼环保窗口

  邮    编:130022

编号

项目类型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1

报告表

高分子科学与技术全国重点实验室提升原始创新能力“两重”建设项目

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人民大街5625号(长春应用化学研究所人民大街所区),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北区龙湖大路5218号(长春应用化学研究所北湖所区)

中国科学院长春应用化学研究所

吉林省春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编辑:蔡露露       复审:张海涛       终审:王占龙

附件:

公示版全本-高分子科学与技术全国重点实验室提升原始创新能力“两重”建设项目.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