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报告书项目5天,报告表项目2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日期: 2026年10月27日-2026年10月29日
联系电话(传真):0431-88779723 (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办)
通讯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市府北路市政务中心二楼环保窗口
邮 编:130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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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
项目类型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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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表 |
吉林省天成建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X射线探伤机辐射项目 |
经开区长沙路2566号 |
吉林省天成建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
吉林省泽盛科技有限公司 |
主要建设内容为在易励光电2号楼1楼101室建设移动X射线探伤机储存库、103室建设危险废物暂存间、104室内隔间建设暗室,移动使用2台XXG-2005型定向X射线探伤机(200千伏/5毫安)、4台XXG-2505型定向X射线探伤机(250千伏/5毫安)、1台XXG-3005型定向X射线探伤机(350千伏/5毫安)、1台XXGH-3005型定向X射线探伤机(300千伏/5毫安),均为Ⅱ类射线装置,用于铁塔线路线夹无损现场探伤检测和管道检测。项目总投资7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2万元。 |
(一)明确辐射管理机构和职责,建立操作规程、岗位职责、辐射防护、安全保卫、设备维修、使用登记、辐射事故应急预案等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 (二)加强辐射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各项辐射安全防护措施,配备必要的辐射监测仪器和防护用品,建立个人剂量和职业健康档案,并上传至全国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申报系统。 (三)现场探伤作业时,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安全和防护标准的要求划分监督区、控制区,在监督区边界设立明显的“电离辐射”标志和中文警示说明,规范设置警戒线、声光报警装置,做好防止无关人员误入的安全措施。 (四)辐射安全管理人员和辐射工作人员应按要求通过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与防护考核。 (五)每年按相关要求编写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状况年度评估报告,上传至全国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申报系统,并报辐射安全许可证发证部门。 (六)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等相关标准建设危险废物暂存间,危险废物应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该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编辑:蔡露露 复审:张海涛 终审:王占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