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名玺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有限公司扩建项目拟审批公示

时间: 2026-11-05 13:28 来源: 长春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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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报告书项目5天,报告表项目2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日期: 2026年11月5日-2026年11月9日

  联系电话(传真):0431-88779723 (行政审批办)

  通讯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市政府北路市政务中心二楼环保窗口

  邮    编:130022

编号

项目类型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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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表

长春名玺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有限公司扩建项目

长春市绿园区西新工业集中区皓月大路12666号(现长春市佳业汽车零配件有限公司院内)

长春名玺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有限公司

吉林省玖伏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在现有功能分区布局及生产线基础上,增加设备和人员,由原来的一班制改成三班制,同时新增占地面积2957.3平方米,用于报废汽车贮存。此次扩建新增报废机动车年拆解量8.5万辆(其中普通燃油小型车3 万辆、新能源轿车3.7万辆、普通燃油中型车0.9万辆、普通燃油大型车0.9万辆。

项目扩建后总占地面积为20431平方米,总年拆解量为10万辆(其中普通燃油小型车4万辆、新能源轿车4万辆、普通燃油中型车1 万辆、普通燃油大型车1 万辆)。

 

 

运营期生产废水、初期雨水排放,拆解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等污染物的排放,拆解噪声及固体废物等对环境有影响,拟采取以下污染防治措施:

一、预处理区挥发性废油液封闭抽取,再经集气罩+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拆解区精拆、切割、剪切等产生的污染物经集气罩+布袋除尘器处理,危废间产生的废气经负压收集+活性炭吸附处理,废铅蓄电池存贮区产生的废气经负压收集+防酸滤铅网处理后,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要求,一并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无组织排放的污染物严格执行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

二、车间地面清洁废水和初期雨水经油水分离器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与生活污水一并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绿园西新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三、通过采取减振、消声、墙体隔声等措施,满足噪声达标排放要求;

四、厂区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妥善处置。废制冷剂、废安全气囊(引爆后)、废旧动力蓄电池、废弃车用电子零部件、海绵及座椅材料、内饰材料、安全带及相关纺织品、轻质物料等可利用一般工业固废交由相应处理能力或经营范围的单位利用和处置;废有机溶剂与含有机溶剂废物、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废尾气催化剂、废电路板、含汞废物、废铅酸蓄电池、浮油、浮渣和油泥、废活性炭、废防酸滤铅网、发生铅蓄电池破损时产生的铅尘、沾染油污的手套、抹布等危险废物送有资质单位处置。

五、采取源头控制和分区防控措施,厂区各贮存区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 (HJ610-2016)《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废锂离子动力蓄电池处理污染控制技术规范(试行)》(HJ1186-2021)相关要求。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该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编辑:蔡露露       复审:张海涛       终审:王占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