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青山碧水宜居城市实施方案

时间: 2022-08-03 16:16 来源: 长春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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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改善环境质量,坚持不懈开展营商环境建设改革难点任务攻坚,按照《2022年长春市营商环境建设攻坚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加强水污染防治(市生态局水处牵头,市建委、市水务局配合)

  (一)工作目标

  长春市城市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100%。

  (二)主要任务

  确保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集中开展水源地达标攻坚行动。2022年底前,长春市城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完成“划、立、治”工作任务。

  (三)工作措施

  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持续做好石头口门和新立城饮用水水源地的环境保护工作,有效保障水源地水质,会同市水务局建立两大水源地联防联控机制,联合对水源地内违法违规问题进行查处。定期对县级及以上饮用水水源开展常规监测,掌握水质变化情况。完成新立城和石头口门饮用水水源地年度环境状况评估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为切实增强做好水源保护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将水源保护工作纳入河湖长制管理,加大水源地日常管护力度。一是完善定期巡查,深化部门间协作,对水源保护区开展排查整治。二是完善常规监测,市生态环境局委托三方机构定期开展水质监测,对出现的异常数据开展排查溯源工作。三是强化舆论宣传,做好水源地保护宣传教育,鼓励群众监督水源生态环境,并主动参与水源保护工作。

  二、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市生态局大气处牵头,市城管局、市建委配合)

  (一)工作目标

  精细化管控城市扬尘源。

  (二)主要任务

  运用卫星遥感技术排查城市扬尘源,落实扬尘管控措施。

  (三)工作措施

  1.运用卫星遥感技术,4-10月对城市扬尘源定期遥感扫测,识别城市扬尘源并录入扬尘管控平台。

  2.对识别的城市扬尘源,通过扬尘管控平台派发给部门、辖区,组织现场核查,对核查发现的问题实施治理。

  (四)保障措施

  通过扬尘管控平台跟踪调度扬尘源治理工作进展情况,督促部门、辖区组织实施扬尘污染治理。

  三、加强土壤污染防治(市生态局土处负责)

  (一)工作目标

  全市土壤环境质量保持稳定,有效防范土壤环境风险。

  (二)主要任务

  更新全市土壤重点监管单位名录,督促重点监管单位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责任,有效防范环境风险。

  (三)工作措施

  动态更新年度土壤重点监管企业清单,组织重点监管单位与政府签订土壤污染防治责任书,督促其依法落实自行监测、隐患排查等土壤污染防治责任。

  (四)保障措施

  1.压实工作责任。各地政府要进一步压实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责任,明确任务、强化措施,保证重点任务按时完成。

  2.强化日常监管。加强对重点监管单位监管力度,督促其依法开展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有效防控土壤污染风险。

  3.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土壤污染防治法等宣传指导,督促各地、各部门、相关单位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积极参与污染防治,提高全社会依法治土的责任和意识。